5123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今晚[官方认证]欢迎进入

0373-5593380
公司新闻5123五湖四取四海常见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推荐

行业新闻

  • 移动破碎站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发布:2024-04-13 109次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对成本控制和效益提升的需求日益迫切。移动破碎站以其节省成本、提升效益的特点,成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得力助手。该设备采用模块化设计,各部件可快速拆卸和组装,降低了运输和安装成本。同时,其破碎能力和智能化管理功能,使企业在保证生产质量的同时,实现了成本的优化和效益的提升。此外,移动破碎站还具有环保性能优越的特点。通过配备除尘和降噪装置,该设备在破碎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和粉尘得到有效控制,降低了对环境的污染。生产成本得到了有效控制,生产效益也得到了显著提升。同时,该设备的环保性能也符合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总之,无论是轮胎式移动破碎站还是移动破碎站,它们都以其优势在破碎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了行业的进步和发展。

  • 移动破碎站推动破碎行业创新发展

    发布:2024-04-11 115次

    移动破碎站以其作业效率高、适应性强的特点,在破碎行业中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推动了行业的创新发展。该设备集破碎、筛分、输送等多功能于一体,无需其他辅助设备,即可实现破碎作业。同时,其强大的适应性使其能够轻松应对各种复杂环境和作业需求。无论是在狭窄的场地还是崎岖的山路,移动破碎站都能展现出卓越的性能。此外,移动破碎站还具备智能化管理功能。通过配备控制系统和传感器,操作人员可以实时了解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作业情况,实现精准控制和远程操作。这种智能化管理方式不仅提高了作业效率,也降低了人工成本。业内专家表示,移动破碎站的出现,为破碎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它的高效性和适应性使其成为未来破碎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 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带领绿色矿山建设

    发布:2024-04-10 108次

    在绿色矿山建设的大背景下,轮胎式移动破碎站以其环保节能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矿山企业的青睐。该设备采用除尘和降噪技术,有效降低了破碎作业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优化设计和采用高效能耗的发动机,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在保证破碎效果的同时,实现了低能耗和排放。此外,轮胎式移动破碎站还具备智能化管理功能。通过实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能耗情况,操作人员可以及时调整设备运行参数,实现节能降耗。这种智能化管理方式不仅提高了设备的运行效率,也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能源成本,它的广泛应用将有助于推动矿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发布:2024-04-11 10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66号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经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强  2023年10月16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和特点,实行社会共治。  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第四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家庭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六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第七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个人信息处理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显著方式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方法,及时受理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可以向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第九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行业规范,指导会员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通过新闻报道、专题栏目(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加强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十二条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网络素养促进  第十三条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  教育部门应当指导、支持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形成、网络法治观念培养、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促进公益性上网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加强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为中小学校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指导教师、政府购买服务或者鼓励中小学校自行采购相关服务等方式,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  第十五条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的,应当通过安排专业人员、招募志愿者等方式,以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为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指导和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和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专区等网络技术、产品、服务,加强网络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促进未成年人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素质。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应当具有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便于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等功能。  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需要,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者要求,指导监督网络相关行业组织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渠道和方法。智能终端产品销售者在产品销售前应当采用显著方式告知用户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的情况以及安装渠道和方法。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合理使用并指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保护软件、智能终端产品等,创造良好的网络使用家庭环境。  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网络平台服务的设计、研发、运营等阶段,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  (二)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未成年人专区等,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  (三)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情况进行监督;  (四)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专门的平台规则,明确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以显著方式提示未成年人用户依法享有的网络保护权利和遭受网络侵害的救济途径;  (五)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其他合法权益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停止提供服务;  (六)每年发布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并接受社会监督。  前款所称的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网络信息内容规范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未成年人家国情怀和良好品德,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等的网络信息,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网络生态。  第二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残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持有有关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网络信息。  第二十三条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含有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实施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产生极端情绪、养成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该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显著提示。  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在前款规定基础上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  第二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未成年人进行商业营销。  第二十五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第二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信息特征库,优化相关算法模型,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欺凌信息的识别监测。  第二十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组织、教唆、胁迫、引诱、欺骗、帮助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八条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第二十九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信息,发现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并对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上述信息的用户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服务、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发布、传播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未予显著提示的,应当作出提示或者通知用户予以提示;未作出提示的,不得传输该信息。  第三十条国家网信、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发现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信息的,或者发现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信息未予显著提示的,应当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理;对来源于境外的上述信息,应当依法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断传播。  第四章个人信息网络保护  第三十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未成年人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的,应当依法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提供未成年人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相关服务。  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网络直播发布者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机制,不得向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  第三十二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关于网络产品和服务必要个人信息范围的规定,不得强制要求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不得因为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不同意处理未成年人非必要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拒绝未成年人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第三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掌握个人信息范围、了解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指导未成年人行使其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  第三十四条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请求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提供便捷的支持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查阅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种类、数量等的方法和途径,不得对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合理请求进行限制;  (二)提供便捷的支持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功能,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  (三)及时受理并处理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申请,拒绝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行使权利的请求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依法提出的转移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请求,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第三十五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立即启动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网信等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事件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信息推送等方式告知受影响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  个人信息处理者难以逐一告知的,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及时发布相关警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第三十七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每年对其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及时报告网信等部门。  第三十八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私密信息或者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的个人信息中涉及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停止传输等必要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扩散。  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未成年人私密信息发现未成年人可能遭受侵害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章网络沉迷防治  第三十九条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从事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预防和干预活动的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提高教师对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早期识别和干预能力。对于有沉迷网络倾向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帮助其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第四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关注未成年人上网情况以及相关生理状况、心理状况、行为习惯,防范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四十二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及时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内容、功能和规则,并每年向社会公布防沉迷工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坚持融合、友好、实用、有效的原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第四十四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第四十五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  第四十六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  第四十七条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  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适龄提示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通过评估游戏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明确游戏产品适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予以显著提示。  第四十八条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义务的情况,指导家庭、学校、社会组织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国家新闻出版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段、时长、消费上限等管理规定。  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指导有关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等,开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所致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基础研究和筛查评估、诊断、预防、干预等应用研究。  第四十九条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虐待、胁迫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方式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学校、社区、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职责的,由教育、文化和旅游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未成年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监护人所在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依法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等。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网信、新闻出版、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或者停业整顿、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决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未成年人保护负责人。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产停业或者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至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由网信、新闻出版、电影、教育、电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七条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相关许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同类网络产品和服务业务。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所称智能终端产品,是指可以接入网络、具有操作系统、能够由用户自行安装应用软件的手机、计算机等网络终端产品。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轮胎式移动破碎站破碎行业新趋势

    发布:2024-03-22 182次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轮胎式移动破碎站正以其独特的优势带领着破碎行业的新趋势。轮胎式移动破碎站的设计紧凑灵活,转弯半径小,智能化操作使得生产效率得到大幅提升。无论是在物料现场进行直接加工,还是在不同作业区之间快速转移,它都能展现出灵活性和响应速度。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组合灵活,适应性强。无论是对于不同种类的物料处理,还是对于不同规模的生产需求,它都能提供稳定的破碎解决方案。通过在物料现场进行直接加工,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可以大幅降低物料的运输成本。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还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综上所述,轮胎式移动破碎站以其机动性强、转场方便、运营成本较低、灵活高效等优势,正逐渐成为现代化生产建设中的得力助手。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扩大,相信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将在更多领域展现出其独特的魅力。

  • 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助力现代化生产建设

    发布:2024-03-13 156次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对灵活的破碎设备需求日益增加。轮胎式移动破碎站凭借其独特的优势,正逐渐成为市场上的热门选择。机动性强,适应各种现场环境轮胎式移动破碎站采用全轮胎驱动,具有出色的机动性。无论是山地、丛林还是城市工地,它都能快速适应并展开作业。这种高度的灵活性使得它能够在各种复杂的现场环境中发挥效用。转场方便,提高工作效率相较于传统的固定式破碎设备,轮胎式移动破碎站无需繁琐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直接开到现场进行作业。其轮胎行走方式也使得转场变得方便快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工程项目频繁更换场地的情况下,这种优势尤为明显。运营成本较低,节能减排轮胎式移动破碎站采用轮胎驱动,相较于其他类型的破碎设备,其能耗相对较低。这不仅有助于降低运营成本,还符合现代社会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

  • 移动破碎站厂家:绿色生产与智能制造的典范

    发布:2024-02-20 272次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智能制造的快速发展,移动破碎站厂家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注重绿色、智能化的理念。本文将介绍移动破碎站厂家如何实现绿色生产与智能制造的融合,成为行业的典范。首先,移动破碎站厂家在生产过程中积极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降低能耗和排放。通过优化设计,提高设备的能效比,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降低废弃物产生。此外,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模式,实现废旧设备的回收再利用,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其次,移动破碎站厂家在智能制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引入先进的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设备的远程监控、故障诊断和预测性维护。这不仅提高了设备的运行效率,降低了故障率,还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同时,智能化的生产管理系统实现了生产过程的数字化、可视化,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总之,移动破碎站厂家在绿色生产和智能制造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行业树立了典范。通过不断创新和努力,移动破碎站厂家将继续引领行业的发展潮流,为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 创新技术让移动破碎站厂家迈向新高度

    发布:2024-02-20 286次

    随着破碎设备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需求的日益增长,移动破碎站厂家在技术创新方面不断取得突破。本文将介绍移动破碎站厂家的技术发展历程、市场现状以及未来趋势,探讨技术创新如何让行业迈向新高度。移动破碎站以其灵活、高效的特点受到了广泛欢迎。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移动破碎站厂家在设备性能、稳定性以及智能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引入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制造工艺,移动破碎站实现了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的目标,为砂石骨料、矿业等领域提供了强大的生产支持。展望未来,移动破碎站厂家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探索更高效、更环保的破碎技术。智能化、自动化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移动破碎站将实现远程控制、智能监测等功能,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性。此外,厂家还将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加强研发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推动移动破碎站在更多领域的应用。总之,技术创新是移动破碎站厂家发展的核心动力。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移动破碎站厂家将在破碎设备市场中取得更加卓越的成绩,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 轮胎式移动破碎站:重塑砂石骨料加工的未来

    发布:2024-02-08 271次

    随着砂石骨料市场的不断扩大和需求的多样化,传统的固定式破碎设备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生产的需求。轮胎式移动破碎站作为一种新型的破碎设备,以其独特的优势逐渐成为市场的新宠儿。本文将详细介绍轮胎式移动破碎站的特点、优势以及在砂石骨料加工中的应用价值。轮胎式移动破碎站的特点和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移动性强:破碎站长度短,不同的破碎设备分别安装在独立的可移动底盘上,轴距短,转弯半径小,可以在普通公路上及作业区内灵活行驶。2.降低物料运输成本:可以在现场加工物料,无需将物料搬离现场进行再加工,大大降低了物料的运输成本。3.组合灵活,适应性强:可根据不同的破碎工艺要求组成“先碎后筛”或“先筛后碎”的工艺流程。破碎站可根据实际需要分为粗、细两级破碎筛分系统,也可由粗、中、细三级破碎筛分系统组成。它还可以独立工作,具有很强的柔韧性和灵敏度。4.性能可靠,维修方便:主要设备都是以性能优良、可靠性高而著称的破碎筛分系列产品如颚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立式冲击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各种振动筛等。这些产品经过优化及强化设计,强度更高、性能更优、结构更紧凑。5.节约燃料:随机附带动力组-最优化设计;可以爬坡作业;满足矿山、水电站、煤矿等工程破碎要求。

常见问答

Baidu
sogou